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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7月18日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指导意见》以来,面对持续创新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一行三会和相关部门展开了一系列的监管创新。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是以现有的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环境为背景的,是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基于中国13.5亿人口和全球第二位GDP总量,在全球经济再平衡的外部环境下,中国经济和产业结构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对着转型发展的挑战,在既有金融体系支撑服务条件下,民间金融结合互联网技术,发挥技术优势,创新性创造性地开始了中国金融体系最后一公里的建设。在总量和规模上依然有限,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高度有效,使得系统也面临着过度互联、风险传导有效、风险累积和释放带来系统冲击失稳,甚至由于互联网的传媒属性带来的面向非特定公众的涉众性有引发社会群体风险的可能性。这些特点都是既有分业监管金融体系所需要积极面对的。
 
资金存管是个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隔离资金、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的环节,也是核心业务要求,重要性和操作性尤为突出,可以称得上是网贷监管“篱笆上最沉的一块板”。如果完整地完成资金存管,平台无法直接接触资金,如果主观立意不良,随着小额分散要求的强制落地,试图进行相关操作的成本将大幅增加,也就从一个层面上减少了非法集资的发生。
 
央行在账户上的相关规定的明确,对于网贷的业务也提出了很强的规制。伴随着此次21号文的发布,银监会和央行在账户上做出了适合行业发展的安排,对于真正致力于通过网贷行业实现普惠金融目标的机构提供了便利。这是典型的监管创新,充分体现了监管的智慧,也充分体现了政策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包容,同时,也体现了不折不扣建立市场机制规则的政策导向,为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提供了必要的手段和工具。
 
在此,向行政监管机构致敬,为他们点赞。
 
伴随着个体网络借贷监管政策落地,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行业机构涤旧立新,更好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广泛地于持牌金融机构展开合作,更高强度地投资于核心风控能力和投资者适当性,网贷行业将进入规范发展期。一切才刚刚开始,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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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刚

郭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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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生于山西省太原市,长期从事IT/通讯/互联网行业。2002-2009年供职于神州数码,2009-2012年供职于佳杰科技。2012年3月-2015年9月就读长江商学院FMBA,期间任职于秉鸿资本和国泰创投等机构,是TMT行业的独立天使投资人。2014年12月创立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2017年9月10日,更名为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2018年9月28日卸任。目前,专注于Fintech、Regtech领域的独立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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